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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企业商标申请办理的步骤

作者: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26 08:40:31

商标驳回复审又被称为驳回商标的复审,是指长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①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②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③《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④商标图样;⑤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⑦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⑧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很多商标在使用中,长春商标注册的需要做商标变更(变更注册人名义或地址)

(1)所需文件:

A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B.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D.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注意事项:

A.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应将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B.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C.如果企业合并、兼并或分离,不应办理变更,而应办理转让申请手续。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移转的,也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D.因行政区划名称的改变,而使注册人名义改变的,也应办理变更手续。但不需交送变更证明,只要在申请时加以说明即可。

E.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它事项。

商标使用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在产品投入生产前,必须考虑注册问题。不要等到产品出厂、商标投入使用后,才急于申请注册。因为商标申请注册,不一定能被批准,即使能被批准也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对与人民健康密切相关的药品等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进行长春商标注册,并依法进行注册,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产品生产后,因未使用注册商标而不能在市场上销售的,将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商标注册申请能否及时获得批准,关系到申请人在申请前是否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许多企业的申请不能及时得到批准或拒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对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商标设计等知识缺乏,准备工作不够。近年来,我国商标查证驳回率已达50%左右,导致商标局与申请人之间的公文往返无效。如果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做越来越详细的准备工作,则可以相应减少核实和反驳的次数。商标注册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商标查询、商标设计、商标法律知识和对注册申请程序的了解、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准备等。

一、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查询机构向商标注册机关查询有关商标注册情况,以了解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冲突。商标查询是申请人的自愿行为,不是必须的。对于一些商标,如果商标中使用的商品较多,且无法确定是否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冲突,可以先进行商标查询。查明情况后,可以再次申请商标注册,以免急于申请。该申请被驳回,因为它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反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经查询,未发现同一商标在先注册的,应当立即申请商标注册,以免从查询结果出来之日起至查询人正式申请注册之日止,因他人抢先注册而丧失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机会。大多数国家商标局都设有查询室。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在一些国家,也有专门的调查机构。企业要办理商标查询,可以委托查询机构通过信函方式办理。后者将收取适当的手续费或服务费。目前,调查的方式非常简单。只要申请人告知代理机构要注册的商标,5分钟左右就能得到查询结果。

二、了解商标注册的相关程序和法律知识由于很多企业对商标注册的程序和规定不了解,商标注册申请费时费力,仍然不能及时审批,不仅耽误了时间和精力,而且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为此,企业应该吸取教训。首先,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工作人员应该对商标法律制度有一定的了解。例如,商标权的设立是基于优先使用原则、优先适用原则或混合原则;商品的分类是基于国际分类或国内分类;判断商标与商品相似性的依据是什么;商标法禁止条款的内容等。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通过外国商标代理人或者其他熟悉国家商标制度的人员申请。

同时,申请人还应通过这些中介人员和机构了解国家商标制度的基本情况,协助代理机构及时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办理各种手续,使申请顺利通过。其次,要依法准备各类申请文件。各国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都有一些特殊要求。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我们应该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第三,要了解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传递环节和程序。无论是由申请人直接向商标注册机构提交申请文件,还是通过代理人或其他指定的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要了解商标注册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和对有关决定不服的申请人的审查认定程序,使其在被驳回或者被质疑时可以按照规定及时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后,在申请的专利权批准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撤回专利申请,申请撤回专利申请,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声明,声明书应写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即可作出撤回专利申请决定,并予以公告。

如果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是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已经作好了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之后提出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可以作出撤回专利决定,但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仍要予以公布,对于申请人的撤回专利声明在以后的专利公告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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