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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需要哪些条件呢?

作者: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5 08:46:01

我们都知道申请发明专利含金量是专利权中最高的,申请成功后,给企业带来的好处也不少,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对自己的发明创造进行法律层面的保护,专利申请就是方法之一,申请专利有什么条件?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三种不同的保护对象授予专利的条件也不相同,下面来看下申请专利的需要哪些条件呢?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 后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7个阶段,申请专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必须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以上三个方面是关于申请专利需要具备的条件,希望能够对大家的申请提供。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分析一下:

个人到底有哪些问题了?首先个人申请商标的风险大,成功率低!有一则数据可以说明:目前我国的个人商标有效注册总量为13,594,110件。到2017年

我国商标局受理新申请总量为5,538,980件,注册件数为2,656,039件,长春商标注册失败率高达52%。这则数据充分说明个人申请商标注册失败率占50% ,我们肯定很疑惑,为什么失败率那么高!原因其实很简单,个人想注册的商标已经被人注册了,或者被代理公司捷足先登了,再或者就是自己想注册的商标与已被注册过得商标很相似,这种情况同样注册失败!另外一个原因可能是要注册的商标的特点会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最后一个原因就是申请所提交材料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如果因材料不清晰、书写不规范也同样有可能被商标局“不予受理”而失败。

说完个人,再说说代理公司。首先代理公司会有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团,和优秀的撰写人,这是个人比不了的,他们有一套成熟的申报服务流程,从咨询到申报再到售后,各个服务环节都有人员配合,分工明确。在提交效率的同时专人专事业更容易降低出错率更好的保证服务质量;如果商标申请遇到一些构成近似的商标时,其实也可以通过对在先有效商标的“撤销”来达到自己注册的目的。而是否可以采取此方式和可行性的判断也是需要有专业背景的人员才可以做出;这同样是个人比不了。

最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后期服务保障,专业团队在今后实操过程中会经历各种问题,长期以往的积累,会有效的帮助委托人以“低价、稳妥”的方式处理商标使用中的难题;

一、简要说明

(一)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二)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三)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长春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转让的书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五、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 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六、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6年7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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