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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吉林商标注册要知道的几个点

作者: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1 08:14:54

如果您有件发明创造要进行吉林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那么在正式申请或委托代理前首先需要知道以下两点:

1、您的发明创造属于哪一类专利?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类。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您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差别?您可以通过专利信息检索来查找与您的发明创造相关的现有技术,申请专利之前的检索,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研制,侵犯他人专利权,同时也判断您的技术成果是否有可能获得专利权。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或许是可以看到很多公司的出现,这些公司大部分都是私人企业,对于公司法人来说,也是想要通过创办自己的公司,来让自己获得一份事业,也是能够获得自己人生的成功。但是对于最初的公司创办者来说,还是需要有很多的事情进行了解的,尤其是现在的公司注册,就成为了值得人们去关注到的。

现在众多的公司创办者应该清楚的知道,想要让自己的公司更加的合法化,那就需要首先得去完成了现在的公司注册,因为只有在将公司注册之后,才可以保证了公司的合法化,也是能够保证了公司的合法经营。但是很多的公司创办者,只要是在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可能也是会遇到一些问题。主要还是因为现在的人们对于公司注册的流程不是很了解,加上现在的公司注册,是需要准备很多的手续和资料的,所以才会导致自己的公司注册不是很顺利。

正是因为如此,现在众多的人们,只要是在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如果遇到了难题,可以首先得考虑到,到底是哪一步骤出现了问题,是因为自己的资料不够齐全,还是因为有些手续没有办理。如果说,因为自己没有时间去进行办理的话,那现在也是能够出现了相关的注册公司,。这样的注册公司所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就是来帮助到人们去进行公司注册的,所以说这个时候,可以经过了多个方面的考虑之后,从中来选择到合适的注册公司,通过这样注册公司的帮助下,能够来帮助到自己去进行公司注册。

其实现在很多的人们,只要是在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就会担心遇到很多的问题,主要还是因为对于流程的不了解,对于所需要准备的资料不熟悉等等。如果说一旦遇到了难题,让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的话,那最好的方式,就可以寻求这样注册公司的帮助,在这样专业的注册公司的帮助下,能够来让自己的公司注册变得更加的简单,也是能够使得公司注册变得更加的轻松和方便,是现在的人们可以去关注到的一点。

商标注册之后,商标的在先注册人也能够通过撤销或无效程序取消你的商标注册,只要他能够证明两个商标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如果你正在挑选一个商标,对于商标的查询结果进行评估是一项防御性的工作。你要确保准备注册的商标可以获得注册。如果商标局认为你的商标与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你的商标申请就会被驳回。

即使商标局的审查员在审查时摇摆不定,最终主观上认为不构成近似,你的商标能够获得注册,之后,商标的在先注册人也能够通过撤销或无效程序取消你的商标注册,只要他能够证明两个商标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在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两个商标的显著性强度如何从本书前面章节中已经知道,强商标通常具有较大的保护力度。如果商标的文字或符号的显著性强(随意性、拼合性或暗示性),或者如果商标通过长时间的使用具有了第二含义,则此商标即为强商标。这里的关键是,如果一个商标的强度越高,则其他商标只要有一丝相近就越有可能被判定为容易造成混淆,从而被判定为构成近似商标。反之,如果一个商标的强度越低,则其他商标即使比较相近,也有可能被判定为非近似商标。这意味着,如果有实际需要,完全可以模仿知名度不高的商标,从而实现“搭便车”的实际效果。

2.标有商标的商品价格高低商标价格高低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注意程度。由于消费者对于价格高的商品通常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商品进行研究和对比,所以混淆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反之,如果商品价格较低,则消费者的关注度会大幅降低,从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发生混淆度的可能性就会较低。

3.商品的消费者群体是否相同很容易理解,如果两个商品具有相同的消费者群体,而两个商品上标有具有一定类似元素的商标,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混淆。

4.在先商标的所有者是否在不同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如果在先商标拥有者已经在多个种类的商品上使用了注册商标,则消费者发现该注册商标又用在了新的商品上时,会更倾向于认为其来源于同样的在先商标拥有者。

5.在后商标使用时间的长短如果在后商标没有注册或者注册在后,但是其使用的时间较长并且属于善意使用,则至少可以说明两件事情:

(1)在后商标没有对在先商标拥有者造成很大的损害。在先商标拥有者能够容忍在后商标长时间的存在,从侧面说明对其影响不大,另外,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长时间怠于行使权利的在先权利拥有者。

(2)在后商标经过长时间使用后,很可能会在一定的地域形成属于自身的商誉。

6.在后商标的使用意图是否善意如果在后商标的使用者知悉在先商标的知名度并且希望通过对其品牌进行“搭便车”以便增加其商品的销售和知名度,这样的意图便不是善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认为在后商标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即使两者本身的近似度不高,法院也很有可能会认定存在商标侵权。所以大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在商标注册之前一定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以免对自己带来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12月11日签发裁定,决定提审本案,并申令中止执行此前浙江省高院所作的二审判决。这意味着在最高法的最终提审判决出台之前,被告方法国卡思黛乐(CASTEL)(下称“卡思黛乐”)可以中止赔付高达3373万元的赔偿金;而此前已被一审法院查封、冻结的卡思黛乐相关商标和股权等资产也被中止执行,消除了被强令拍卖付赔的可能性。

《第一财经日报》此前曾经报道,2009年,中文“卡斯特”商标持有人、西班牙籍温州裔商人李道之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权益诉讼。2012年3月,温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方卡思黛乐侵犯中文“卡斯特”商标持有者李道之的商标权益,据此判令卡思黛乐向李道之赔偿3373万元。法方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至浙江省高院,浙江省高院于今年6月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随后,卡思黛乐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最高法在裁定书中指出,法国卡思黛乐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而这一法条所指,是在“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再审。

卡思黛乐兄弟简化股份公司中国区总裁殷凯则表示,最高法依法作出提审本案并中止二审判决执行的裁定,说明卡思黛乐在再审申请中所提出的抗辩理由得到了认可,“目前卡思黛乐方面还无法对最高法提审的最终结果作出预测。”殷凯说,“我们仍然相信最高法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卡思黛乐兄弟简化股份公司是欧洲最大、全世界第二大的葡萄酒企业。2011年卡思黛乐向中国出口了3000万瓶葡萄酒,同比增长50%,2007年仅有260万瓶,4年间增长了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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