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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吉林商标注册后期维护

作者: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0 08:14:01

吉林商标注册成功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后,仅仅是个开始,想要更好的保护品牌和商标,商标维护工作必不可少,否则不仅会有损失甚至可能商标都会被他人无效。那么该怎样进行吉林商标注册后期维护呢?

一、注册商标后尽快使用商标注册成功后,如果连续三年没有使用,任何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提出撤销该商标,从而再注册。这样辛辛苦苦注册下来的商标就可能成为别人的,所以下证后要尽快使用,并注意留存相关使用证据,防止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二、使用商标时,不可随意修改我们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颜色。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三、商标注册信息如发生变更要及时进行商标变更在商标维护中,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持有人名义、名称、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的,需及时提交变更申请。

四、商标如授权他人使用,商标许可使用一定要进行备案注册商标后,可能有多人/多公司、加盟商等使用时,持有人应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并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否则后续出现商标侵权事宜时,容易发生“扯皮”现象。

五、商标维护要做好商标监测工作,发现近似商标要尽快提出异议申请商标注册后可以通过软件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监测工作,主要是对新注册商标进行筛查,如发现与自己的商标近似的,会进行提示。发现近似商标后,要尽快提出异议申请,因为他人商标进行公告以后,只有三个月的异议期,过期则不能提出。

六、扩大经营范围后商标需要扩类的需要重新注册在申请商标时通常只针对之前的经营范围或一些保护范围进行注册商标类别,当经营范围超出原有范围时,则需要重新注册。举个例子,A公司之前是做化妆品行业的,只把其拥有的B商标仅注册了3类的商标,但是经过5年发展后,A公司的经营范围扩大到经营服装行业,想继续使用B商标,则需要重新提交注册25类等服装相关类的同名商标。

七、商标有效期十年,到期前及时进行商标续展注册的商标有效期满后如果还要继续使用的,持有人需在到期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超过有效期未办理的,还可以有六个月的宽展期办理,如果不及时续展的商标将会被商标局进行宣告无效,他人可以再进行注册。

商标维护工作需要持续跟进进行,而且每个持有人都必须重视,否则在前期辛辛苦苦查询相似、至少历经一年半时间才获得的商标就可能随时拱手让人。如果没有专人进行商标维护的,建议可以通过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为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经营行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去年对全市劳务派遣单位2019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进行了核验。据介绍,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核验结果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许可机关应监督其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依法经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将不予延续许可,依法注销。注销的不得继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行政许可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8)劳动合同文本;(9)劳务派遣单位职工名册;

商标代理人、商标注册人、专利申请人:

第十三条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

(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标代理人。

第十四条商标代理人每年应当参加业务培训。商标局负责代理人培训工作,可以委托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实施。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考核及审验办法由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制定,报商标局备案。

第十五条商标代理人应当在商标代理组织报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上签字。

第十六条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人离开商标代理组织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

第十七条商标代理组织应当与商标代理人办理聘任手续,并于聘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解除聘任关系的,商标代理组织应当自解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各大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代理商标注册也日趋受到重视,成为企业重要的资产之一。凡是创大业者都应该明白,要想更好的争夺市场,得到更多消费者的信赖,首要条件就是要有一个好的商标。而要拥有一个好的商标,商标使用者就要拥有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取得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使用者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作为知识产权发展的鲜明特征之一,近几年代理商标注册发展备受关注,国家为更好的整顿代理商标注册事项,曾在2000年时规定,工商局必须要与商标代理划清界限,不允许工商局染指商标代理事务,虽然国家一直在不断地优化代理商标注册事务,但仍有不少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在国家商标局和代理机构中犹豫不决。

其实,两者的区别并不是很大,若是自己到商标局办理,因国家机构人力有限,申请人需自己往返准备各项文件,办事效率相对较低;而若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毕竟代理机构熟知流程且经验丰富,代理注册商标又是个漫长且复杂的工作,代理能够实时跟踪代理流程,及时为申请人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帮助,节省申请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当然,代理注册商标委托代理机构自然也就意味着高额的费用,是想省事还是想省钱,还需当事人自己根据自身状况做出决策。而在最后的文件送达流程,自行申请的,商标局是直接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会送达商标代理机构,再由代理机构通知申请人进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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